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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政策

上次更新時間:2021年2月12日

我們的隱私權政策、聲明與注意事項說明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暨其全球關係企業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

網站隱私權政策

本網站擁有者與經營者係依德拉瓦州法律設立的企業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下文稱「Alnylam」、「我們」或「我方」),公司註冊地址設於W Kendall Street, Cambridge, MA 02142 USA,電話:617.551.8200,傳真:617.551.8101,電子郵件:info@alnylam.com。

請注意,意,艾拉倫股份有限公司係一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關係企業,如欲進一步了解,如欲進一步了解 Alnylam 與其全球版圖以及如何直接聯絡圖以及如何直接聯絡 Alnylam 的關係企業,請造訪我們的公司網站,網址是 www.alnylam.com/contact-us/。Alnylam 重視我們網站訪客的隱私權。本隱私權政策說明:的隱私權。本隱私權政策說明:

  • 我們收集網站訪客的個人資料類型;
  • 我們如何使用個人資料以及共享個人資料的對象;
  • 我們對所收集個人資料的防護措施;及
  • 您對自身個人資料的權利。

這項網站隱私權政策僅適用於 Alnylam 親自或代表我方的協力廠商透過本網站收集的個人資料。本政策未說明我們收集或使用離線取得的個人資料,或任何其他協力廠商透過本網站獨立收集與處理個人資料的方式。

我們資料保護長的聯絡方式為:EUdataprivacy@alnylam.com

如需 Alnylam 收集、使用與處理健康照護專業人員個人資料的資訊,請另行參閱健康照護專業人員隱私權聲明(通用)

如需收集、使用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供用於電子通訊的資訊,請另行參閱電子通訊的資料隱私權通知及同意書

如需收集、使用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供用於直效行銷/電子郵件通訊的資訊,請另行參閱直效行銷/電子郵件通訊聲明

如需在代表大會收集、使用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的資訊,請另行參閱使用在代表大會、專題研討會與其他活動中取得的個人資料的資料隱私權聲明

如需收集、使用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供用於招募的資訊,請另行參閱Alnylam Pharmaceuticals 招募隱私權聲明

我們收集什麼個人資料以及從何處取得?

我們會在從瀏覽網站上時收集到很有限的個人資料。明確的說,在您要我們寄送新聞與其他最新動態給您,還有您用網站與我們聯繫詢問及留言時,我們會收集您的電子郵件地址與您提供的資訊。我們使用 Cookie 及其他線上追蹤技術自動收集您使用網站的資訊,更多內容請見下方的「Cookie 聲明」部分。

據此,我們可能收集的資訊類別包括下列:

  • 您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與您提供的其他聯絡資料;
  • 您提供與詢問相關的資訊;
  • 您與我方的通信記錄(如有);及
  • 使用 Cookie 和其他追蹤技術自動收集的資訊,像是網站上曾瀏覽的網頁與存取內容的詳細資料。
我們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及基於什麼根據

取決於您如何使用網站、您與我方的互動,及您提供個人資料的原因,我們會將您的個人資料用於下列用途:

  • 回應您的詢問;
  • 以寄送電子報等方式將您要求的資訊(產品或服務相關資訊或疾病認識新知)提供給您;
  • 開立您所要求產品與服務的帳單給您;
  • 向您行銷我們認為您會有興趣的產品與服務,或傳達其他情況顯示的用途,或於我方向您收集個人資料時通知您。
  • 監督我們的法規遵循;
  • 編譯您的個人檔案與個人資料,以確定適當的教育/意識計畫,或適當的雙方合作機會;
  • 評估本網站的有效性;
  • 提供您技術支援;
  • 遵守法定義務;
  • 提升安全性,防範詐騙、索償與其他責任;及
  • 我方收集個人資料時提供聲明相關的任何其他用途。

我們僅於確立「於法有據」時基於上述用途處理您的個人資料。 這項法律依據取決於我們收集與使用您個人資料的用途為何。幾乎所有情況下,法律依據不外乎:

  • 我們徵得您同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 基於我方合法權益、確保我方適當提供產品與服務,及促銷我們產品與服務,處理實屬必要;或
  • 我們依法有需要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免違法。
我們與誰共享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給:

  • 全球各地的其他 Alnylam 關係企業;
  • 代表我方依上述用途進一步處理的協力廠商;
  • 本網站業務或部分業務與關聯客戶資料所出售、轉讓或傳送的協力廠商;
  • 依適用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監管的要求或許可,或如果配合國內外任何刑事或其他司法調查或訴訟,而須向其揭露的協力廠商;及
  • 我們的專業顧問與稽核者。
您的隱私權

當我們處理關於您的個人資料時,會採取合理步驟確保您個人資料的準確性與時效性合乎收集的用途。您可隨時點選收到的通訊上面的「取消訂閱」,或用上面的聯絡資料與我們聯繫,撤銷您對特定處理的同意。取決於您所在的國家/地區及某些例外狀況,您可能有權:

  • 向我們詢問您個人資料的處理情況,包括提供一份我們持有的您個人資料副本;
  • 要求改正與/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或限制或反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及
  • 清除我們持有關於您的個人資料。

如果想要與我們連絡行使您的任何權利,請填寫這份資料當事人要求表單,或寄電子郵件到 privacy@alnylam.com;如果您是歐盟/歐洲經濟區居民,請寄電子郵件到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或下文「如需其他資訊」所指定的地址。

我們可能需要您的身分證明或提供額外資訊後,才能處理您的要求。如果您不滿自己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首先請向我們投訴,我們會採取適當步驟處理您的疑慮。不過請注意,如果您是歐洲居民,即有權向適當的監管機構提出投訴。歐洲區監管機構與聯絡資料的清單可自下列網址取得: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

資料傳送

我們將個人資料傳送到原始收集國家之外且資料保護程度可能有落差的其他國家/地區。我們在傳送您的個人資料到此類國家/地區時,會依法採取規定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實施標準資料保護條款的資料傳送協議。

資料保留

Alnylam 將會依適用的資料保護法與公司政策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供預定用途。不再需要時,您個人資料將依 Alnylam 政策立即刪除或匿名處理。如需個人資料適用的保留期間的資訊,請透過EUdataprivacy@alnylam.com 與我們聯繫。

Cookie 聲明

本網站某些網頁定期將「Cookie」這種小檔案放置在您的硬碟供用於識別。這些檔案是供您下次造訪本網站的網站登錄與自訂之用。如欲接受所有 Cookie 或自訂 Cookie 喜好設定,或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本網站如何使用 Cookie,請參閱我們的 Cookie 政策

我們的兒童政策

我們承諾保障兒童的隱私權。特此說明,本網站的內容與服務不適合也無意吸引 18 歲以下的青少年或兒童。未滿 18 歲的訪客不應透過本網站向 Alnylam 提交個人資料。如果我們注意到未滿 18 歲的使用者自願提供個人資料與/或健康相關個人資料,或者健康照護專業人員自願提供未滿 18 歲患者的個人資料,但未給予其監護人的授權同意時,我們會依刪除政策在做出相關通知或要求後,立即將該項個人資料刪除。

隱私權政策更新

Alnylam 得隨時更新本公佈張貼修改此隱私權政策。如果我們有對此隱私權政策做修改,會更新此隱私權政策上方的日期。

如需其他資訊

如果對此隱私權政策有任何疑問,或對本網站的做法或與網站方的往來或一般隱私相關事項有疑慮,請以電子郵件聯絡我們,電子郵件地址是 privacy@alnylam.com,或用書面聯絡我們,地址是: 歐盟/歐洲經濟區的居民:

可以聯絡 Alnylam 在歐盟的代表,聯絡的電子郵件地址是 EUdataprivacy@alnylam.com。您也可用書面聯絡我們:

Alnylam Netherlands B.V.
Strawinskylaan 3051,
1077 ZX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info@alnylam.nl
+31615102796

也可以聯絡 Alnylam 的歐盟隱私權辦公室與專任的資料保護長,聯絡的電子郵件為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您也可用書面聯絡我們:
ALNYLAM Switzerland GmbH
收件人: Legal department
Grafenauweg 4 6300 Zug

任何其他疑問或疑慮,無論居住地為何,請寄電子郵件到 info@alnylam.com 或用書面聯絡我們,地址是: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
收件人:Privacy Officer
675 W Kendall Street
Cambridge, MA 02142 USA
電話號碼: 800.231.8685

健康照護專業人員隱私權聲明(通用)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暨關係企業(下文稱「Alnylam」、「我們」、「我方」)承諾保護您的隱私權與您的個人資料。本隱私權聲明(下文稱「本聲明」)適用於我們處理的健康照護專業人員 (HCP) 與健康照護機構 (HCO) 員工/代表的個人資料。

資料控制者與資料保護長 (DPO)

在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各 Alnylam 實體充當本聲明目的之資料控制者。歐洲與全球各地的 Alnylam 關係企業的營業機構與聯絡資料請參見: http://www.alnylam.com/contact-us/.

Alnylam 歐盟隱私權辦公室與專任的資料保護長 (DPO) 負責監督及監控 Alnylam 在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對適用歐盟資料保護法規的法規遵循。

Alnylam 歐盟隱私權辦公室與專任 DPO 的聯絡方式為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Alnylam 收集及儲存的個人資料

Alnylam 收集的個人資料類型取決於雙方的關係與適用的法律。其中可能包括:

  • 基本個人資料,像是身分識別與聯絡資訊(如姓名、住址與電子郵件地址、電話與手機號碼);
  • 教育與專業資料,像是資格與組織或機構隸屬(如職銜、專長、醫學專科、出版品、關注的 Alnylam 產品、一般治療習慣);
  • 視情況,財務與付款相關資訊。

此資訊可能直接向您或從公開或第三方資訊來源(如提供健康照護專業資料與相關服務的第三方服務業者)取得。

為進一步了解及照顧您的利益,以及確保 Alnylam 為您處理的相關個人資料準確無誤,Alnylam 得使用從第三方來源取得的相關個人資料,改正或增補您自行提交的任何個人資料,像從 LinkedIn 等社交媒體網路,或 Veeva Open Data 等專業資料庫。

Alnylam 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料及基於什麼根據

Alnylam 處理您的相關個人資料係供用於下列一或多個用途: 

  • 履行 Alnylam 對合約當事人的義務;
  • 依法或依規行事;
  • 依法或遵守適當的業界標準,公開揭露與 HCP 雙方的任何價值轉移;
  • 提供 Alnylam 的企業訊息;
  • 提供 Alnylam 品牌產品與服務的促銷資訊,辦理促銷活動;
  • 依您的要求提供醫學與科學資訊與新知;
  • 處理不良事件報告或品質投訴;
  • 寄送推廣或科學活動的邀請函,如網路研討會或 CME 邀請;
  • 邀您向 Alnylam 分享專業見解;
  • 參加調查與市調活動;及/或 
  • 收集與分析您的興趣與專業經驗,改進我們的 HCP 個人檔案(包括推斷而得),提供目標式廣告,如科學新知,提升我們與您的商業關係(此個人檔案可能含有您的年齡、性別、醫學專科與處方藥習慣)。

我們僅在「於法有據」時處理您的個人資料。這項法律依據取決於我們收集與使用您個人資料的用途為何。幾乎所有情況下,法律依據不外乎:

  • 我們徵得您同意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 基於我方合法權益、確保我方適當提供產品與服務,及促銷我們產品與服務,處理實屬必要;或
  • 我們依法有需要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免違法。
Alnylam 與誰共享您的個人資料

Alnylam 可能將您的相關個人資料揭露給:

  • 全球各地的其他 Alnylam 關係企業
  • 代表我方依上述用途進一步處理的協力廠商;
  • 本網站業務或部分業務與關聯客戶資料所出售、轉讓或傳送的協力廠商(此時我們會要求買方、受讓人或傳送對象依據此隱私權政策處理個人資料);
  • 依適用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監管的要求或許可,或如果配合國內外任何刑事或其他司法調查或訴訟,而須向其揭露的協力廠商;及
  • 我們的專業顧問與稽核者。
Alnylam 將您的個人資料傳送至何處

我們將個人資料傳送到原始收集國家之外且資料保護程度可能有落差的其他國家/地區。我們在傳送您的個人資料到此類國家/地區時,會依法採取規定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實施標準資料保護條款的資料傳送協議。

您的權利與行使方式

歐盟個人有受限制與/或約束規約的特定資料當事人權利。這些權利包括有權:(i) 要求存取與修正或清除其個人資料;(ii) 限制處理或反對處理其個人資料;及 (iii) 資料可攜權。如果您想行使其中一項權利,請參閱下文的「如何與我們取得聯繫」一節。

您有也權要求 Alnylam 不要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供用於行銷。如果意欲使用您的資料作為行銷用途,或意欲將您的資訊揭露給任何協力廠商作為行銷用途,Alnylam 通常會通知您(在收集資料之前)。不欲收到這類行銷內容時,您可逕行行使權利通知 Alnylam 避免如此處理。您想行使此權利時,請參閱下文的「如何與我們取得聯繫」一節。

如果您不滿自己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首先請向我們投訴,我們會採取適當步驟處理您的疑慮。不過請注意,如果您是歐洲居民,即有權向適當的監管機構提出投訴。歐洲區監管機構與聯絡資料的清單可自下列網址取得: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

Alnylam 保留個人資料多久時間

Alnylam 將會依適用的資料保護法與公司政策保留您的個人資料,供預定用途。不再需要時,您個人資料將依 Alnylam 政策立即刪除或匿名處理。如需個人資料適用的保留期間的資訊,請透過EUdataprivacy@alnylam.com 與我們聯繫。

在行銷方面,包括任何直效行銷資料剖析,我們會保留您的個人資料,直到您不想再收到為止。如果您決定選擇退出或撤回對行銷的同意,我們即不再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作為行銷用途,並將您 HCP 帳戶的行銷用途中止。如果資料的某些用途需求消失(如客戶關係),我們即會刪除資料,不會無端拖延,或是盡力匿名化處理。

如何與我們取得聯繫

如需進一步了解 Alnylam 如何收集與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參閱此隱私權政策的相關部分。

您也可透過電子郵件地址 privacy@alnylam.com 與我們聯繫,或以書面聯絡我們,地址是: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
收件人:Privacy Officer
675 W Kendall Street
Cambridge, MA 02142 USA
電話號碼:844.543.8355

歐盟/歐洲經濟區居民:處理的存取、修正、刪除或限制,以及行使撤銷或其他處理您個人資料的權利,或者您覺得自身個人資料使用的相關權利遭到侵害,請與我們的歐盟隱私權辦公室聯絡,地址是:

EU Privacy Office 
ALNYLAM Switzerland GmbH
收件人:Legal department 
Grafenauweg 4 
6300 Zug 
Switzerland 
電話號碼:+41 41 561 3500
電子郵件:EUdataprivacy@alnylam.com
您也可填寫這份資料當事人要求表單

使用您個人資料供用於電子通訊的資料隱私權聲明及同意書
資料控制者與資料保護長 (DPO)

美國的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Alnylam」)將擔任您個人資料的資料控制者,即由 Alnylam 決定處理的用途與方法。 Alnylam 的 DPO 的聯絡電子郵件地址是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您也可用書面聯絡 DPO,地址是:

<>ALNYLAM Switzerland GmbH
收件人:Legal department
Grafenauweg 4 6300 Zug 
Switzerland 

 

個人資料的類型

Alnylam 將會適時地處理下列個人資料:您的聯絡資料,包括姓名、住址、電子郵件地址、國家/地區(統稱「個人資料」)。

使用您個人資料的用途

Alnylam 會使用您的個人資料,按您所選領域,寄送疾病認識資訊的非自訂電子郵件通訊給您。

揭露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揭露給:

  • 全球各地的其他 Alnylam 關係企業;
  • 代表我方依上述用途進一步處理的協力廠商;
  • 本網站業務或部分業務與關聯客戶資料所出售、轉讓或傳送的協力廠商;
  • 依適用法律、法院命令或政府監管的要求或許可,或如果配合國內外任何刑事或其他司法調查或訴訟,而須向其揭露的協力廠商;及
  • 我們的專業顧問與稽核者。
我們處理與揭露您個人資料的法律依據

我們僅在「於法有據」時才基於上述目的處理及揭露您的個人資料。幾乎所有情況下,法律依據不外乎:

  • 我們獲得您同意可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 此係我們寄送上述電子郵件通訊給您的法律依據
  • 基於我方正當利益而必須處理;及
  • 我們依法有需要使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免違法。
Alnylam 將您的個人資料傳送至何處

我們將個人資料傳送到原始收集國家之外,且資料保護程度可能有落差的其他國家/地區。我們在傳送您的個人資料時,會依法採取規定措施,確保您的個人資料。這些措施可能包括實施標準資料保護條款的資料傳送協議。

資料保留

您的個人資料會在 5 年後進行審查,確保您有效接收所選疾病關注領域的資訊。如果未滿 5 年即想刪除您的資料,請聯絡 privacy@alnylam.com

行使您的權利

您可隨時點選收到的通訊上面的「取消訂閱」,或用上面的聯絡資料與我們聯繫,撤銷您的同意。取決於您所在的國家/地區及某些例外狀況,您可能有權:

  • 向我們詢問您個人資料的處理情況,包括提供一份我們持有的您個人資料副本;
  • 要求改正與/或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或限制或反對處理您的個人資料;及
  • 清除我們持有關於您的個人資料。

如果想要與我們連絡行使您的任何權利,請填寫這份資料當事人要求表單,或寄電子郵件到 privacy@alnylam.com;如果您是歐盟/歐洲經濟區居民,請寄電子郵件到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或下文「如需其他資訊」所指定的地址。

我們可能需要您的身分證明或提供額外資訊後,才能處理您的要求。如果您不滿自己個人資料的處理方式,首先請向我們投訴,我們會採取適當步驟處理您的疑慮。不過請注意,如果您是歐洲居民,即有權向適當的監管機構提出投訴。歐洲區監管機構與聯絡資料的清單可自下列網址取得: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

 

直效行銷/電子郵件通訊聲明

您可選擇填寫網站上相關電子表單,即可收到 Alnylam 產品與/或服務進展,或特定健康相關主題(如遺傳性 ATTR 類澱粉沉著症的新動態)的電子郵件訊息更新。

如果後來決定不想再收到這類電子郵件通訊,您可使用郵件中的「取消訂閱」連結,取消訂閱這份連絡人清單,或寄電子郵件給我們,主旨請寫「取消訂閱 hATTR 類澱粉沉著症電子郵件更新」,地址是 privacy@alnylam.com

使用在代表大會、專題研討會與其他活動中取得的個人資料的資料隱私權聲明

本隐私权声明最后一次更新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

“Alnylam”是指美国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 及其全球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本《声明》中也会将Alnylam 称为“我们”、“公司”或“本司”。

数据控制者

数据控制者决定为何以及如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但是,Alnylam 集团公司的其他关联公司也可能按照本《声明》所述的方式访问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在每项相关活动中,Alnylam 及其全球关联公司均将共同或联合作为控制者处理您的数据。

收集和处理您个人数据的目的

本《声明》的目的是向您(以下简称“您”或“您的”)提供关于我们在招聘过程中如何处置、处理和保护您的个人数据的信息,以及告知您在我们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方面享有的数据隐私权。请在向 Alnylam 提供您的个人数据前仔细阅读本《声明》。

在本《隐私权声明》中,“个人数据”是指与 Alnylam 的求职者和意向应聘者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通过在线申请平台和/或通过其他招聘渠道(例如专业社交媒体渠道、专业招聘公司或我们的员工推荐计划)提交的信息。

如果您发送电子邮件(privacy@alnylam.com)提出相关请求,我们将向您提供向Alnylam提供求职者和意向应聘者的个人数据的招聘机构及其他第三方来源的最新名单。

我们将根据本《隐私权声明》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以及将您的个人数据用于与您应聘的职位人选资格管理和筛选程序相一致的用途和目的。

处理的法律依据

在某些国家,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可能不需要法律依据(如美国、香港地区)。

在需要法律依据方可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国家和地区,具体法律依据取决于我们处理的您的数据类型以及处理您的个人数据的用途。如果需要法律依据,招聘相关最常见的法律依据是指以下之一:

  • 合法权益——为了保障我们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例如处理和评估您向我们提交的应聘申请),有必要进行处理。
  • 同意——仅适用于绝对有必要征得同意的情况,例如处理您自愿向我们提供的包容性和多样性目的相关的敏感数据。请注意,Alnylam 将仅以汇总形式处理此类信息。以及当您同意应明确要求进行处理时,例如联系推荐人或按需进行职前筛选。

当以同意为处理您个人数据的法律依据时,您有权随时撤回您的同意。更多关于如何撤销同意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您的数据隐私权”章节。

我们收集您的哪些个人数据

我们要求您提供的个人数据类型和处理方式取决于职位所在国,而非您居住国的要求。如果您应聘多个国家的职位,或者您应聘的职位分布于多个国家,我们要求您提供的个人数据类型及其处理方式取决于职位所在国的要求。当您应聘我们的职位时,我们通常会直接和/或通过我们的招聘门户网站收集您的个人数据,例如但不限于您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和护照号码、专业和学历资格、认证、应聘过程的测验成绩,以及您的简历(CV)和筛选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信息。您应聘我们的职位,即代表您同意我们也可能会从第三方收集您的个人数据,如您所提供的推荐人和前雇主。如果您在招聘过程中提供了您的相关个人数据,我们还可能会从专业门户网站(如 LinkedIn)收集和处理您的个人数据。最后,我们会收集并保存您在线账户的登录名和密码等信息。

我们支持您在不在应聘申请(包括求职信)中纳入任何敏感性个人数据以及与筛选目的无关的数据。

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

我们收集和使用与您应聘的职位和管理您的筛选过程相关的个人数据:

  • 确定和评估岗位应聘人员,以及未来职缺应聘者;
  • 支持并处理您的申请,例如评估您的能力是否符合特定职位的要求;
  • 核实应聘者提供的推荐信和专业资格;
  • 评价和评估面试结果;
  • 保存招聘和雇用相关的记录;
  • 根据当地的具体法规按照工作职能性质开展相应的职前筛选;
  • 遵守我们根据当地适用法律需要承担的法律义务;
  • 开展背景调查和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尽职调查程序;
  • 在法律授权或允许的范围内,用于依法对公司进行辩护;或
  • 我们或我们的招聘合作伙伴通过您向我们提供的您的相关详细应聘信息联系我们。

我们还可能出于多元化和包容性的目的,分析您的个人数据或汇总/匿名数据,以改进我们的招聘和录用流程,提高我们吸引人才的能力。

人工智能和类似技术的使用

Alnylam 公司承诺遵守适用法律,制定了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技术(“AI”)的内部政策。

政策内容包括负责任地使用人工智能的原则,采取适当的组织和信息安全措施,以及与第三方和合作方签订协议,确保您的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当应聘者通过 Alnylam 招聘门户网站提交任何应聘申请时,Alnylam 可能会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提高我们筛选应聘人员及招聘人员进行审核的效率。

我们还有可能利用人工智能匹配招聘门户网站中应聘人员资料与拟聘岗位,提高匹配效率。

但算法并不能自主做出任何决定,Alnylam 不会未经人工干预而直接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做出任何筛选决定。所有关于 Alnylam 职位拟聘人员筛选的决定均由我们的招聘团队做出。

Alnylam 及其第三方供应商可能会将您的汇总信息用于机器学习目的,并用于不断改进我们的招聘流程。您的个人数据不会被直接用于上述目的。

更多关于如何行使您的数据隐私权,例如您的反对权或要求人工干预的权利的信息,请参阅“您的数据隐私权”章节。

自动化决策

我们不会仅根据自动化决策做出招聘或录用决定。

我们与谁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Alnylam 可能会在全球运营范围内与全球分支机构及其第三方供应商和合作方共享您的个人数据,具体如下:

  • Alnylam 集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的分支机构——我们限制 Alnylam 内部“需要了解”相应数据的人员访问您的个人数据,例如在您所应聘的职位所在国处理您的应聘申请和管理招聘流程的人员,以及在 Alnylam 全球组织内各国家工作的招聘人员和面试人员。
  • 我们的第三方供应商和合作方——Alnylam 与可信赖的第三方供应商和合作方共享您的个人数据,以便管理招聘工作,特别是在必要和适用的情况下,筛选和验证您的申请和您提供的信息(如学历/专业资格)。

一般而言,Alnylam 只会在以下情况下向其他第三方披露您的个人数据:

  • 依法披露;
  • 根据法院命令,回应主管当局和公共机构或其他执法机构的正当协助请求;或
  • 依法为公司辩护,或向 Alnylam 的外部律师寻求法律建议,或涉及诉讼。
跨境数据传输

我们可能会将收集到的关于您的任何个人数据传输给 Alnylam 集团公司的关联公司或全球第三方。此类数据传输包括将个人数据传输出您的居住国。但当我们将您的个人数据传输到这些国家时会取适当措施,确保根据隐私政策及所有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保护您的个人数据的保密性。

特别是,我们确保接收 Alnylam 传输的个人数据的第三方受合同约束,必须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和 Alnylam 的政策,包括本隐私政策。我们还确保处理个人数据的授权人员受过适当培训,并已签订合同承诺履行保密义务。

在发生跨境数据传输时,我们会执行相应的法律机制,如签订经欧盟委员会批准的《标准合同条款》和经适用法律认可且涵盖相关跨境数据传输的其他适用机制。

如需索取 Alnylam 数据处理者的最新名单,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alnylam.com。

数据保留

如果您接受了 Alnylam 的聘用,在筛选过程中收集的任何相关个人数据都将纳入您的员工档案,并将根据具体国家的要求以及内部政策和程序予以保留。

如果您未被聘用,我们会将您的个人数据存档供系统管理和报告之用,以及未来职缺或应聘参考之用。该等个人数据的保留时间以您所居住国适用法律规定的最长保留期限为准。

保留期满时,我们可能会要求您在我们的招聘平台上重新注册,或确认 Alnylam 延长对您的个人数据的保留期限,并向您提供更新个人数据的机会。如果您接受,我们会延长保留期限,否则将根据我们的数据保留政策和时间表从我们的记录中安全、永久地删除您的个人数据。

您的数据隐私权

您可以对我们处理的您的个人数据行使数据隐私权(具体取决于您所居住的司法管区和我们使用的法律依据)。请注意,根据适用法律,您在行使数据隐私权时可能会受到限制。如果您的请求受到上述限制,我们将对您的请求做出相应回应,并提供进一步说明。

请注意,您享有的权利可能因司法辖区而异。

您可享有以下数据隐私权:

  • 访问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您可免费访问我们所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数据。
  • 更正权——更正不正确、过时或不完整的个人数据。
  • 删除权——在特定情况下,删除我们所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数据;例如您撤销同意或反对,且我们无正当利益驳回您时,或当我们持有个人数据的目的已结束时。
  • 数据可携带权——含有您过去提供的个人数据的通用格式(CSV 或类似格式)计算机文件,以及在技术可行时有权将您的个人数据传输给其他实体。
  • 反对或限制处理利——在特定情况下,限制使用您的个人数据,一般是在我们就您提出的反对意见决定时。
  • 反对权——在特定情况下,我们会停止处理您的个人数据;例如您撤销同意或出于与您个人情况相关的原因而反对处理时。
  • 关于自动化决策和数据剖析的权利——审查任何完全基于自动处理您的个人数据做出的决定(如果决定的结果和标准未经人工审查)。
  • 关于企业是否能够出于第三方直接营销目的向第三方披露个人数据的权利。但如我们的隐私政策所述,除我们的研究和/或开发合作伙伴或代理商外,Alnylam 不会向任何其他人出售或共享您的个人数据,也不会出于直接营销目的向任何人出售或共享您的个人数据。

如您欲行使任何上述权利,或请求查看、审查或更正我们收集和持有的关于您的个人数据,或想进一步了解我们将如何处理您的个人数据,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alnylam.com 联系我们。

如您欲联系我们索取更多关于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数据的信息,或查看您的个人数据,请填写本数据主体申请表,并通过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alnylam.com

加利福尼亚州居民: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privacy@alnylam.com 或致电 +1 800.231.8685 联系我们。

儿童政策

我们承诺保护儿童的隐私。特此说明,我们的招聘网站不适用于,也无意吸引18 岁以下的儿童。未满 18 岁的访客不得通过网站向 Alnylam 提交任何信息。如上所述,除非您向我们提供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个人年龄),否则我们不会收集个人身份识别信息。

Cookies 及其他跟踪技术

当您访问我们的网站时,我们可能会主要是通过Cookie 的形式在您的浏览器上存储或检索信息。您可查阅以下信息了解更多关于 cookie 的信息以及了解如何设置cookie。

您接受我们网站弹出的Cookie横幅,即代表您接受根据我们的 Cookie 政策使用 Cookie。特别是,您接受按照我们的 Cookie 政策所述目的使用第三方 Cookie。

如果您不接受使用该等 cookie,请按照 Cookie 政策中的说明禁用 cookie,例如更改您的浏览器设置,拒绝在您的计算机或移动设备上保留本网站的 cookie。

Alnylam 不会跟踪用户一段时间或跨第三方网站进行跟踪,因此不会回应“不跟踪”(DNT)信号。Alnylam 未授权第三方在我们的网站上直接收集用户的个人数据,例如通过第三方广告。

如需进一步了解我们对 Cookie 和其他跟踪技术的使用,请参阅我们的隐私政策和 Cookie 政策

联系我们

如果您对我们处理您个人数据的方式有任何疑问,或希望联系我们,包括行使“您的数据隐私权”章节所述的数据隐私权,请发送电子邮件至privacy@alnylam.com 联系我们。

其他隐私权

如果您对您个人数据的处理或我们对适用数据隐私法规的遵守情况有任何疑虑或想要提出投诉,请发送电子邮件联系 Alnylam 的数据保护官,电子邮箱地址:privacy@alnylam.com

欧洲经济区 (EEA) 的居民也有权向主管数据保护机构提出投诉,具体联系方式参见如下链接: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

本《声明》的变更

Alnylam 保留修改本《隐私权声明》的权利。我们会在本网页发布对本《隐私权声明》进行的任何修改。请定期查看本网页,了解本《声明》的最新版本。

招募隱私權聲明

此隱私權聲明上次更新日期為 2019 年 3 月 4 日。

「Alnylam」指 Alnylam Pharmaceuticals Inc 暨全體子公司和關係企業。本聲明中的「我們」或「我方」也是指 Alnylam。您可用 privacy@alnylam.com 與我們聯繫,取得所有其他 Alnylam 實體的清單。

Alnylam 係本聲明目的之資料控制者。

目的

本聲明說明我們如何處置、處理及保護與我方招募流程相關的您的個人資料,並告知您依資料保護法享有的權利。提供 Alnylam 您的個人資料前,請詳閱本聲明。

此隱私權聲明中,「個人資料」指在線上申請時與/或透過其他招募管道(如社交管道、人力仲介業者或透過我方員工推薦方案)提交,供 Alnylam 識別工作求職者與可能雇用人選之用的資訊。

您可要求索取一份為 Alnylam 提供工作求職者與可能雇用人選個人資訊的仲介業者與其他協力廠商更新清單,請利用 privacy@alnylam.com 索取。

我們會依據此隱私權聲明處理您的個人資料,除非牴觸適用的資料保護法律,在牴觸情況中,將優先依法處理。

處理的法律依據

Alnylam 處理您的個人資訊須於法有據。處理的法律依據視我們收集、處理與揭露的個人資訊類型差別而異。處理與招募相關的個人資訊的條件,最常見的不外乎:

  • 同意 – 您已同意進行處理,如聯絡並揭露資訊給典試官或辦理適當的職前篩選
  • 正當利益 – 基於我方或協力廠商的合法權益,處理實屬必要,如處理及評估您的求職申請。

處理您個人資訊係以同意作為法律依據時,您有權隨時撤銷同意。進一步了解如何撤銷同意,請參考「您的權利」一節。

我們收集的資訊

我們向您索取的個人資料類型及處理的方式,取決於職位所在與您居住的國家/地區的要求。如果不只申請一個地點,或申請的職位可選在多個國家/地區,則我們向您索取的個人資料類型及處理的方式,取決於職位所在的所有國家/地區的要求。

我們通常是在您求職時,直接向您收集個人資料,如履歷表 (CV) 上面的姓名、住址、聯絡資訊、學經歷、成就、測驗成績等相關資訊。我們也會從協力廠商收集您的個人資料,如您的推薦人、前雇主和以前面試過您的 Alnylam 員工。我們也會到 Facebook、LinkedIn 等公開的社交媒體個人檔案收集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最後,我們收集並儲存您線上帳戶的登入與密碼資料。

敏感性個人資料是個人資料的一部分,包括族裔、健康、工會身分、思想主張、性傾向與其他法律准許的類別。除非法律許可或依法規定(如美國政府申報),我們不會主動取得也不會向雇用人選收集這種資料。

我們支持您不在求職申請(含附信)中納入任何敏感性個人資料。如果您自願提供此類資訊,我們將依適當的資料隱私與資料保護法與內部標準做法來處理這項資訊。

我們如何使用您的個人資料

我們收集及使用您的求職申請相關個人資料,供用於:

  • 識別及評估可能雇用及未來職缺的人選;
  • 支援處理您的求職申請,例如評估您及格的能力;
  • 驗證求職者提交的推薦信與專業資格;
  • 評估與評鑑面試的結果;
  • 招募與錄用紀錄存查;
  • 依當地法規與工作職能性質,辦理適當的職前篩選;
  • 依法保障我方的法定權利;或
  • 我們親自或透過招募合作夥伴用您提供的求職申請資料與您聯絡

我們也可能分析您的個人資料或彙總/匿名處理資料,改進我們的招募與聘用流程,加強吸引人才的能力。

自動化決策

我們不會只根據自動化制定的決策,做出招募或雇用決定。

我們與誰共享您的資料
  • Alnylam 內部 – 您的個人資料僅限「需知道」這項資訊的 Alnylam 內部人士存取,如處理您求職申請、在您申請職位所在國家/地區管理招募流程的人士,以及任職各國 Alnylam 全球組織的招募者與面試官。
  • Alnylam 外部外部 – Alnylam 出於管理招募的目的,與受信任的協力廠商提供者共享您的個人資料,主要是篩選與驗證您的求職申請與您提供的資訊,如必要且適當的學經歷、專業資格調查。

一般而言,Alnylam 會揭露您個人資料的協力廠商僅限於:依法行事;

  • 回應警方或其他執法單位的正當要求;及
  • 向 Alnylam 的外部律師徵詢法律意見或涉及訴訟。
國際傳送

跨境轉送資料時,例如,將您的個人資料移出您居住的國家/地區,Alnylam 應透過與第三國收受協力廠商的適當契約安排,確保適當的資料防護措施,以確保資料保護符合如歐盟規定的適當層級,尤其,Alnylam 應與該收受協力廠商履行由歐盟委員會通過的標準契約條款 (Standard. Contractual Clauses),進行從歐盟到第三國控制者或處理者的跨境資料傳輸。

請注意,該協力廠商國家/地區的資料保護法令,可能與你居住國家/地區有落差。

資料保留

如果您接受 Alnylam 的錄取通知,則在職前階段所收集任何相關的個人資料,會成為您人事紀錄的一部分,並依國家/地區的要求與內部政策與程序予以保留。

如求職未遂,我方會將您的個人資料存檔供系統管理與報表之用,作為日後職缺或求職機會的考量。備查期間因國家/地區而異,但不會超過 2 年,歐盟公民則以 1 年為限。

期間結束時,我方會詢問您准予同意,並讓您藉機更新個人資料。如果您接受即會延長保留期間,否則您的資料將依我方資料保留政策與時間表永久安全刪除。

您的權利

您對我方持有的自身相關個人資料享有特定權利。這些權利的內容與行使方式如下。依您的要求行動前,我方會向您索取身分證明。

  • 存取權 – 存取我方持有的自身個人資料,大多數情況下免費。
  • 修正權 – 改正自身個人資料的錯誤、過時或闕漏。
  • 清除權 – 在特定情況下,刪除我方持有的自身個人資料;例如您撤銷同意或反對,而我方無正當利益推翻,或我方持有資料的用途結束了。
  • 資料可攜權 – 含有您過去提供的個人資料的通用格式(CSV 之類)電腦檔案,及技術上可行時有權將資訊傳送到另一個實體。
  • 反對或限制處理權 – 在特定情況下,限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一般我們會裁定您做的反對。
  • 反對或限制處理權 – 在特定情況下,限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一般我們會裁定您做的反對。
  • 關於自動化決策與資料剖析的權利 – 檢閱任何僅基於自動資料處理作成的決定(尚無人檢閱過這項決定的結果與準則)。

如果想要要行使任何上述權利,或要求存取、檢閱或改正我方持有的個人資料,或進一步了解我方如何處理您的個人資料,請聯絡 privacy@alnylam.com

兒童政策

我們承諾保障兒童的隱私權。特此說明,我方的招募網站不適合也無意吸引 16 歲以下的青少年或兒童。未滿 16 歲的訪客不應透過本網站向 Alnylam 提交資料。如上所述,除非是您自己提供含某人年齡的內容,我們不會收集個人識別資訊。

您的加州隱私權

加州民法第 1798.83 條使加州消費者有權索取一家企業是否將個人資訊揭露給任何第三方供其直效行銷之用的相關資訊。此隱私權政策已說明,Alnylam 不會出售亦不會與我方研究及/或開發合作夥伴或代理商以外的對象共享您的個人資訊,亦不會向任何人出售或分享您的個人資訊供用於直效行銷。加州消費者如想進一步了解我方對此的法規遵循,或對我方的隱私權做法與政策有疑問或疑慮,可連絡 privacy@alnylam.com

Cookie 及其他追蹤技術

Alnylam 不會追蹤使用者一段時間及跨協力廠商網站進行追蹤,因此不會回應「不要追蹤 (DNT)」訊號。Alnylam 未授權協力廠商直接向站上使用者收集個人資料,如透過協力廠商廣告。

如果想要進一步了解我們使用的 Cookie 與其他追蹤技術,請參閱隱私權政策Cookie 政策

聯絡我們

如有任何詢問或想向我們探問您的個人資料處理,包括行使您的上述權利,請聯絡 privacy@alnylam.com

申訴的權利

如對您的個人資料處理或我們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定 (GDPR) 的法規遵循有任何疑慮或投訴,可與 Alnylam 的資料保護官 Arianna Sekeri 聯絡,電子郵件地址是 EUdataprivacy@alnylam.com

聯絡監管機關

歐盟居民也有權向相關資料保護當局投訴,聯絡的資料如下:https://edpb.europa.eu/about-edpb/board/members_en

Alnylam 保留修改本隱私權聲明的權利。我們會在本網頁張貼任何隱私權聲明的異動。請定期查看本網頁的最新動態。